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

怪獸家長,過猶不及

因為工作關係,我得不停接觸家長,每當與家長會面後,就不難明白為何子女有這樣的表現。

於名校就讀中六的女生,每天走路上學,每當她要到其他地方上課或是跟親友喝茶,均由爸爸充當柴可夫。爸爸不許她跟朋友逛街,下課後就回家補習。修讀舊學制的她,各科均有一名在職教師為其補習。女孩的成績很不錯,但卻以為旺角是在深圳附近的一個地方。到底是甚麼管教模式讓她失去了一切的常識呢?為我來說,一個十七歲的青年人,不知道旺角在哪裡,簡直是不可能發生的事。

一位就讀於第三組別學校的中二女生突然無故缺席兩星期。班主任或是訓輔老師出盡辦法也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絡。女生缺席三星期後的某個上課天,家長突然致電學校,問她的女兒有沒有回校上課。她說女兒近一個月沒有回家,所以致電學校碰碰運氣,看看女兒會不會回校上課。看著這樣的家長,聽到這樣的話,才發現其實阿嬌拍馬也比不上這些家長的天真程度。

有些家長,帶女兒修甲,還做了gel甲回來。校方不准許,家長還稱不覺得gel 甲屬於不樸素。家長不要帶女兒拆甲,校方不容許學生這樣回校,最後該女生每天用膠布包著所有手指頭回校上課。

記得初執教鞭時,我的班上出現了一個偷飯賊。每天午膳,我班的飯盒都不夠,小食部的嬸嬸向我反映,查明後發現每天偷飯的是我班屢屢犯事的一個女孩子。她經常犯事,為的就是希望引來母親的注意,渴望母親會多關心她一點。面見家長時,我把中三小女孩的想法告訴她的母親,怎料她說:「老師,我俾屋佢住俾飯佢食俾衫佢著俾書佢讀,我放假仲要我陪佢?我咩責任都盡晒啦,我想自己去下街都唔得呀?」噫﹗有母若此,嗚呼﹗

當了十年的人之患,學生所犯的事,光怪陸離,真要說也得花上三天的時間。日子久了,處變不驚,且習以為常。最叫我難以習慣的,是那些強詞奪理、是非不分,以及沒有克盡己職的家長。但願這一個學年,邁向第十一個年頭的我能否極泰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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